前海深港夢工場 – 申請入駐

入駐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和其他孵化器途徑:

  1. 參加前海深港澳青年創業大賽,獲獎後直接落戶入駐夢工場
  2. 由香港青協推薦與夢工場招商部對接,入駐夢工場
  3. 自行聯絡夢工場其他孵化器

 

一、入駐物件和條件

(一)申請者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素質;所創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由創業者或創業團隊人員之一擔任,創業者或創業團隊須佔有企業的股權或股份。

(二)企業從事的項目符合前海產業發展政策的要求,專案產品必須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條件,產權清晰明確。以資訊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科技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為發展方向,重點支援人工智慧、健康醫療、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物聯網、能源新材料、數位和時尚行業等產業領域,且技術含量高、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及獨特性的企業。

(三)企業的註冊地位於前海合作區或創業企業出具書面承諾在入園後3個月內將註冊地址遷移至前海合作區。

(四)夢工場中區原則上入駐企業應滿足登記註冊或遷入五年以內的創業企業(以註冊成立至申請入園之日計算),特別優秀或極具潛力的企業可以適當放寬要求(夢工場北區、南區創業企業不受此條款約束)。

(五)優先考慮港澳台青年創辦企業[45周歲(含)以下港澳青年合計持有企業註冊登記中股權/股份25%以上比例的港澳青創企業,若港澳青年以境外企業作為在夢工場園區註冊企業股東,則其在境外企業中持有的登記股權或股份比例經折算後不低於該企業登記股權或股份的25%]並且持有股權或者股份的港澳青年在該企業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且申請時社保關係仍在該企業,如企業註冊成立未滿6個月的,成立後在該企業繳納社保。

 

二、申請文件

(一)入駐申請表

(二)創業計畫書

(三)青年創業者個人簡歷表(包括創始人、核心管理層成員、自然人控股股東)

(四)創業團隊人員基本情況表

(五)入駐企業資訊統計表;

(六)企業營業執照;

(七)最近一個月內查詢列印的企業信用資訊(須包含登記備案資訊、股東登記資訊、成員登記資訊、企業年報資訊);

(八)提供電子發票接收郵箱和開票資訊;

(九)團隊核心成員入選高層次人才/孔雀人才計畫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有);

(十)獲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PDF掃描件(如有);

(十一)獲得業界有影響力創業大賽冠亞季軍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有);

(十二)獲得創業投資機構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投資的證明檔(如有);

(十三)其他相關證明資料。

以上檔均要求創始人(新註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的紙質申請件和PDF掃描件。